电力焦糖

电力焦糖店主,
你们都知道的某人。
基本无差,
旧文搬运中。

科学怪人不莱梅与他爱人的头(1)

灵感来源大都会(1927)和困团那张捧头照

旧文搬运,首发微博。


“早上好布莱恩,你的头发又爆炸了。”


“早上好。”布莱恩梅艰难地把自己从床上拔起来,迷迷糊糊走去浴室,一边刷牙一边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——没区别呀,自己的头发还是一如既往地乱。


这周实验有了重要进展,他没在和队友同住的房子里呆着,而是自己呆在学生公寓里。

他也不能回去,因为现在书桌上正摆着个他的漂亮金发队友的头——哦当然不是说他杀死了他的队友,这是个仿生复制品,并不完美,但拥有了复制体本体的一些特点。

“我跟你说过吗,一般罗杰并不会这样同我说话。”他坐下来,开始往嘴里送卷饼,而那个脑袋摆出了罗杰准备开始发表意见的经典表情,果然下一句话就很认真地反驳他“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呢!”

“哦这就对了,他几乎反对我的所有观点。”他点评道。


他们四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吵,罗杰忙着反对所有他觉得不合适的事,而这很多时候是他,而弗雷迪就一脸看小屁孩吵架的幸灾乐祸,这时候新来的贝斯手炯就像只安静的兔子,只笑笑不说话,忙着摆弄他们的器材。

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他才发现炯其实在观察他们。在某天罗杰又搂着女孩子不知道上哪儿去了,弗雷迪喝了太多在后座胡言乱语,炯带着他坐在后座,时刻小心主唱不要突然高唱起来惊醒了已经入睡的人们,只能他开车。等红灯的时候布莱恩偶然抬头,从后视镜看看后排的情况,对上一道堪称平静的目光。终于绿灯,他把视线转回到道路上,却仍感觉那道目光没有挪开打在自己背上,久到他觉得自己的心思仿佛被放在了阳光下晾晒了个透。

他们把主唱拉扯下车,站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炯终于开口问了,还是没啥起伏的语气:“很辛苦吧。”

布莱恩怔了一下,他确定这是个肯定句,终于仿佛下定决心一般轻轻点了点头。


并非没有热情的骨肉皮给布莱恩投怀送抱,有些女孩子以为自己读懂了他理工科男的浪漫,有些喜欢他在琴上翻飞的手和在场内踱来踱去的两条大长腿。他也操过其中的一些,知道自己功能还是正常的,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依然可以引起他的性致。但这种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索然无味了起来,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坐在后面的那个混蛋投去了太多的关注,多到他意识到的时候暗自心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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